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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消息

致合资格申请「临时失业支援」之视障人士
21/03/2022
致合资格申请「临时失业支援」之视障人士

因应政府推出「临时失业支援」计划,并将于3月23日早上8时至4月12日晚上11时59分,共三个星期内提供申请。香港盲人辅导会辖下职业支援及发展中心,将会为合资格的视障人士提供支援服务以协助申请。惟因涉及个人资料,请合资格的视障人士先与本中心联络及登记有关支援服务,欢迎致电37238895查询。由于有关网站暂时仍未刊登有关申请表格,为加快申请程序,请资格的视障人士先准备以下文件:

1. 身份证明文件
2. 可接收短讯之手提电话
3. 申诉书(未有强积金户口人士适用)
4. 最后就业日期及证明文件(如:解雇信、离职金纪录等或有效的员工证、雇员合约、粮单等)及最后工作日期。如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收入证明,申请人可提交其他就业证明及填写申请表内的个人申述书。
5. 收款银行的帐户号码及其他证明文件(如显示帐户名称及号码的银行月结单、存摺或提款卡副本)。

以下内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第六轮「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临时失业支援」计划申请详情。

简介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第六轮「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临时失业支援」计划(计划),为因第五波疫情而失去工作的人士提供协助,纾缓他们在重投工作前的财政压力,受惠对象为以下人士 —
(1)
自2021年12月底第五波疫情开始以来失业;及
(2)
现职工作处所受社交距离措施限制,因而被雇主要求短暂停工。相关工作处所包括:
《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下现须要关闭的表列处所
须要关闭或经营受限制的餐饮业务处所
全职或兼职雇员及自雇人士均可申请。合资格人士将获发一笔过10,000 元。

申请资格
计划申请人须以个人身分提出申请,并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
持有效香港身份证
(2)
于2021年10月1日或之前年满18岁
(3)
由2021年10月1日至提交申请当日通常居住在香港1
(4)
曾于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这三个月期间至少一个月在香港工作,而所有工作的月入一般介乎2,700元至30,000元
(5)
就业状况为:
于提交申请时已失业至少连续30天(包括提交申请当日);或
现受雇于下列受第599F章所限的处所,并被雇主要求短暂停工,而于申请当日距离最后工作日至少30天(包括提交申请当日)–
(i)
因应第五波疫情而现须要关闭的表列处所(即遊戏机中心、浴室、健身中心、遊乐场所、公众娱乐场所、派对房间、美容院、夜店或夜总会、卡拉 OK 场所、麻将天九耍乐处所、按摩院、体育处所或泳池);或
(ii)
须要关闭或经营受限制的餐饮业务处所(如酒吧、酒馆或餐馆)。
1 详情请参阅入境事务处网页: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s/roa/term.html
以下人士不具备申请资格:
(1)
因转工或退休而主动离职
(2)
在申请当日仍有一份或多于一份有薪工作 (详见守则及条款)
网圵为 https://www.tur.gov.hk/zh/terms-and-conditions.html#tnc2_2
(3)
于提交申请时为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综援)的受助人
(4)
受惠于第六轮「防疫抗疫基金」下的指定措施 (详见守则及条款)
网圵为 https://www.tur.gov.hk/zh/terms-and-conditions.html#tnc2_5

工作收入的定义及计算
工作收入包括任何工资、津贴、佣金和奖金等,但不包括 (i) 非金钱利益,以及 (ii)《雇佣条例》(香港法例第57章)下的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无论申请人的工作收入有否记录在强积金计划 (MPF Scheme) 或职业退休计划 (ORSO Scheme) 内,所有收入将会被纳入计算。
若申请人的薪金并非每月发放(例如日薪)或每月收入不固定,我们会作合理调整,以评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工作月入介乎2,700元至30,000元的要求。请参考计算例子。
网圵为 https://www.tur.gov.hk/zh/faq.html#section_calc

申请期及发放资助的安排
「临时失业支援」的申请期为3月23日早上8时至4月12日晚上11时59分,共三个星期。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交的资料符合计划下所有要求,以便尽快处理。
审批结果会以手机短讯及电邮(如申请者有提供电邮地址)通知申请人。预计大部分合资格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后三至四星期收到资助。

申请方法及审批所需资料
申请人请务必仔细核实申请资料,一经递交,将不能取消或修改。在上载资料时请以扫描或正面垂直拍摄方式上载所需证明文件。为加快审批,扫描档案 (scanned copy) 或相片必须清楚显示文字。

最近就业状况
因应申请人的情况,申请人须于提交申请表时提供:
最后就业日期及证明文件(如:解雇信、离职金纪录等),如申请人未能提供,可填写申请表内的个人申述书;或现职工作处所为遊戏机中心、浴室、健身中心、遊乐场所、公众娱乐场所、派对房间、美容院、夜店或夜总会、卡拉 OK 场所、麻将天九耍乐处所、按摩院、体育处所、泳池或餐饮业务处所(如酒吧、酒馆或餐馆)的证明文件(如有效的员工证、雇员合约、粮单等) 及最后工作日期。

拥有强积金户口收入的雇员或自雇人士
申请人无需就强积金计划下的收入提供任何证明。政府代理人会以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取得申请人所有强积金户口的工作收入及其他资料。所有申请人强积金户口纪录内的收入均会纳入计算。

若申请人有部分工作收入未记录在强积金计划户口(如受雇未满60 天而雇主未有开户)或强积金计划未能有效反映工作收入(如雇主未有为年满65岁的雇员自愿供款或申报),则须于填写网上申请表时选择「有工作收入没有记录在任何强积金计划及职业退休计划中」,填写该等收入资料并提供收入证明。

拥有「自雇人士强积金户口」的申请人须注意,在2022年2月8日起(即政府宣布推行计划的翌日)才开设的自雇人士强积金户口内的资料将不获计算。相关人士若有强积金户口以外的收入,则须于申请表选择「有工作收入没有记录在任何强积金计划及职业退休计划中」,填写该等收入资料并提供收入证明。
拥有强积金计划以外收入的雇员或自雇人士申请人如有非记录在强积金计划的工作收入,须于提交申请时提供以下资料 –职业退休计划注册/豁免编号或职业退休计划名称或雇主名称 (如适用);

该计划下2021 年10 月至12 月期间的收入及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尽可能清晰显示雇主名称、申请人姓名、工作收入(如粮单、雇主发出的有关文件等);以及2022年1 月至3 月期间的工作收入及证明文件(如申请人在此期间曾就业)。

如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收入证明,申请人可提交其他就业证明及填写申请表内的个人申述书。

补充文件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有责任留意计划下发出的短讯及电邮(包括「垃圾邮件夹」内的邮件)。如申请资料不齐全,将会有短讯或电邮通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前根据讯息内的指示补交。未能于指定时限内补交文件的申请将不获处理。

收款帐户
申请人必须使用其个人的银行户口领取「临时失业支援」计划的资助。
资助将以自动转帐形式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银行帐户。如申请人曾在2020年的「现金发放计划」下以其银行帐户成功收取10,000元款项,「临时失业支援」计划的资助将会发放到同一银行帐户。

如申请人没有登记「现金发放计划」或该户口已不适用,须于申请时提供身份证副本、收款银行的帐户号码及其他证明文件(如显示帐户名称及号码的银行月结单、存摺或提款卡副本)。

审查及监察机制
政府代理人会在审批期间,查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如有需要,可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的正本。政府代理人亦会以抽查方式在发放资助后进行覆核,以防止滥用。申请人有责任保留所递交的文件正本两年作审核之用。

如申请人违反计划下的任何守则或条款,包括对其就业情况作出不实申述,政府有权拒绝该申请,及/或从申请人收取计划资助之户口中取回已发放的资助。

法律责任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申请表及提交真实、完整及准确的资料,否则可导致有关申请失效、被拒及/或失去资格。如申请人向政府或政府代理人作出任何虚假陈述、虚报、隐瞒或提供虚假或误导的文件或资料,以获取本计划资助,可能会被刑事检控。

查询
热线电话:1836-128

电邮:enquiry@tur.gov.hk
已提交申请人士,可以 按此连结 以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以及于提交申请表时所提供的手提电话号码登入系统以查询申请状况。
申请人如须专人协助,可以在2022年3月18日起透过热线 (1836-128) 预约,并在预约时段内前往以下服务中心:
北角电气道180号百家利中心15楼1501室
旺角弥敦道655号胡社生行18楼1805-06室
观塘巧明街111号富利广场16楼1606室
大埔运头塘村运头塘邻里社区中心会堂
元朗体育路8号元朗区体育会赛马会大楼1楼

服务中心办公时间:
申请期内(2022年3月23日至4月12日):
2022年3月23日至4月8日
上午9时至下午6时
2022年4月9日至4月11日
上午9时至下午8时
2022年4月12日
上午9时至下午10时
致合资格申请「临时失业支援」之视障人士